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确认营业收入71,4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确认之营业收入135,900,000港元减少超过47.5%。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42,5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三年上半年」):38,800,000港元)。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本集团约64.5%的营业收入。余下营业收入源于在法国的网约车业务(占营业收入的35.5%)。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乃由于已安装我们电池包的车型之需求低于预期,导致主要产品锂离子电池包的订单大幅减少。另一方面,重卡驻车电池的销售因产品面临激烈竞争及若干分销商于现金流方面遇到困难而不甚理想。
于二零二二年,本集团已完成收购吉行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吉行国际」)的控股权益,该公司在法国以Caocao品牌从事于B2C及B2B业务模式之网约车服务。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Caocao已确认之营业收入约为25,4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27,3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大量汽车不时出现故障,不幸的是,维修过程进度缓慢。这限制了Caocao履行客户订单之能力。
与去年同期录得的毛利约21,500,000港元(毛利率:15.8%)相比,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录得毛利约21,300,000港元(毛利率:29.8%)。毛利率于本期间有所增加,乃主要由于网约车服务分部因汽车折旧减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汽车确认减值拨备)以及司机人数及薪金减少而有所改善并确认毛利。另一方面,换电池业务(于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出售)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录得96%之毛损,因而拖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毛利率。
期内确认之其他经营开支为约14,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开支1,300,000港元)。开支大幅增加乃主要由于应收本公司联营公司山东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衡远」)之款项之减值亏损26,000,000港元。山东衡远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并无营业收入,且如无进一步注资,其可能在短期内面临流动资金问题。其负面影响部分被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之上市股本投资裕兴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兴科技」)的股价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相对稳定,导致就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确认之收益净额于本期间大幅增加至约1,8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亏损净额:19,400,000港元)所抵销。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裕兴科技351,867,200股股份,占裕兴科技股权之14.14%。
本期间的电池产品维护及修复成本有所减少,因此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销售及分销成本减少至约2,1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3,100,000港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开支减少约16,500,000港元或27.9%。该减少乃主要由于员工成本及折旧开支减少。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行政人员成本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减少逾7,000,000港元,乃由于员工架构自二零二三年下半年起进行优化。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确认进一步拨备约人民币9,900,000元(相当于约10,700,000港元)。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7。
自二零二零年起,山东衡远新能源成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山东衡远新能源已暂停生产活动且本公司于期内确认应占亏损约100,000港元。山东衡远的股东正积极为山东衡远寻找潜在买家或新投资者。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确认财务成本约5,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4,900,000港元),乃主要与来自一间中国商业银行之银行借款相关之利息开支。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银行借款以人民币计值,本金相当于约116,100,000港元,按年利率4.9%计息。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42,5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亏损38,800,000港元)。亏损增加乃主要由于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26,000,000港元及就有关中国浙江省若干当地政府实体之退回补助金确认之拨备10,700,000港元。其负面影响部分因本集团拥有的上市投资于本期间的股价相对稳定而被抵销。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亏损为19,400,000港元,乃主要由于裕兴科技之股价下跌。另一方面,本期间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收益为1,800,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结余约为151,3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67,000,000港元)。在现时充满挑战及不确定性之经济环境下,本集团将继续审慎控制成本及监察开支。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以贷款及借款总额相对总权益比例计量的本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2.7%(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
我们的浙江锂离子电池制造厂房于二零一八年投产时专注于生产为PHEV车型而设的锂离子电池。随后数年,电动车之增长超越PHEV。儘管PHEV之销售增长于近期超越电动车之销售增长,PHEV的电动续航里程持续增加,过去数年,50至70公里的续航里程为主流,惟具备超过100公里的续航里程的PHEV车型成为标准。激烈竞争及新行业基准为本集团带来挑战。自二零二二年起,本集团亦致力探索电动自行车及商用车行业的客户。本集团亦意识到车辆由铅酸蓄电池转用锂电池乃无可避免的趋势,故本集团已于二零二三年推出重卡驻车电池。然而,锂电池业务之整体表现仍然不尽人意。本集团正尝试在无需作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下进一步改善产品之成本结构。其中一个方向是将更多生产程序外判予其他制造商。
于二零二二年,本公司已完成收购吉行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益,该公司于法国巴黎以「Caocao」品牌提供网约车服务。于收购事项完成后,Caocao已将其核心价值(安全可靠、低碳等)持续推广予客户。然而,在目前充满挑战之经济状况下,并未计划将服务扩展至巴黎以外之地方。
在巴西铁矿石项目方面,SAM铁矿石项目在经历异常的时间和工作仍未获得有关环境可行性的初步环境许可,主要原因是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及二零一九年一月的两起溃坝事故,令其他有尾矿坝的项目的所有许可流程均受到负面影响。本公司将继续检讨负责环评之机构之意见,并研究最新法律及规定,以订立计划改善及更新八号区块项目之技术报告,主要集中于减少及处理尾矿。
考虑到碳酸锂行业之当前市况及其他相关因素,本公司已决定终止与西藏珠峰就潜在盐湖项目投资之进一步讨论。然而,本集团仍在物色于资源范畴之合适投资机遇。由于资源相关项目亦可能有庞大的资金需求,本集团正探讨取得各种融资额度的可能性。本集团整体业务策略为在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及资源领域作双轨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